“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维护国家安全 你我皆是主角
国家安全,重于泰山
保护国家安全
早就成为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2025年4月15日是
第10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的活动主题是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走深走实十周年”
今天
我市在星海湖公园举办2025年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教活动
以实际行动彰显国家安全之重
共筑国家安全之基
通过“互动+文化+实践”多维矩阵
让国家安全知识真正“活”起来
此次活动由市委办公室主办,连云港日报社、连云港广电台、市文广旅局、市城建控股集团、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等多个市级部门及海州区协办。
活动现场,汇聚了市级层面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协调机制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司法局、中国移动连云港分公司等众多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其中。各参展单位通过设立专题展区,摆放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开展互动游戏等方式,生动展示了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职责使命和取得的显著成效。展区内容丰富多彩,既有深入浅出的文字介绍,也有直观形象的实物展示,还有引人入胜的互动体验,吸引了大量市民驻足观看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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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的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讲解的方式,向市民们普及了防溺水、食品安全以及消防安全等重要内容。一系列互动游戏,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让参与者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加深了对国家安全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同时,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多家单位还精心准备了大量科普手册以及种子样品。这些资料涵盖了农业生态保护、种子安全、外来入侵水生动物等专业知识,现场还辅以视频讲解等形式,向市民普及了日常生活中可实践的绿色生活方式等信息。工作人员将这些资料以及蔬菜种子分发给到场的市民们,鼓励大家将这份知识的“礼物”带回家中,与家人一同学习,共同提升对国家安全中生态安全维度的认识与理解,为构建美丽家园、守护国家生态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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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次集中宣教活动,我市全方位、多维度地普及了国家安全知识,系统呈现了各领域国家安全工作的丰硕成果。同时,也有力推动了国家安全教育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进一步实现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的深度普及与全面提升,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国家安全奠定更加坚实基础。
△ 在连云西园社区小游园内,来自西苑中学的孩子们争相回答网络安全相关问题,社区居民也聚集过来,现场一时热闹非凡。
△ 赣榆区委网信办联合海头镇、黑林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网络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推进网络安全宣传深入基层一线。
△ 海州区“联安号”青少年普法巴士载着30名小乘客,专门开启了一场沉浸式“国家安全教育之旅”。通过沉浸式学习体验,引导青少年树牢国家安全意识,争做维护国家安全的小卫士。
△ 新南街道兴业社区邀请辖区派出所民警潘玉立开展专题讲座,结合典型案例向居民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醒居民警惕境外势力渗透、网络谣言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国家安全有哪些一起学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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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守国家秘密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
《保密法》第五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都有保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保密法》规定的十三种违法行为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四)寄递、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五)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七)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八)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将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九)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十)使用非涉密信息系统、非涉密信息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
(十一)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十二)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信息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十三)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情形。
小 布 提 醒
使用手机和图文识别小程序对涉密文件进行拍照、扫描、传输等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会被严肃追责问责。
保守国家秘密
就在你我指尖
记者:庄婷婷 郑非凡 摄影:樊晓姝 视频:董放
综合美丽连云、网信连云港、今日海州、“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等
总值班:陈刚 曹银生
原标题:《不能说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