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民安”向来是中国人民最朴素的家国情怀,国家安危与每一个公民的生活日常紧密相连。今年4月15日,我国将迎来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是立国之基,同时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平安幸福的保障,作为中国公民,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与我们息息相关,今天,木兰姐姐要重点为大家介绍其中一项十分重要,但却常常被误解忽视的内容――保守国家秘密。
Q:秘密主要分哪几类,又都包括什么内容呢?
A:
一般说来,我们常见的秘密有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我们常说的做好保密工作,一般指的是国家秘密。
Q:什么是国家秘密?
A:
《保密法》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国家秘密包括以下秘密事项:
1
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
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4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
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
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
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Q:什么叫泄密?
A:
泄密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下列行为之一:
1
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
2
使国家秘密超过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Q:为什么说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A:
1
《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
2
《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损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3
《保密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4
《国家安全法》第六章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很多人通常认为的,只有政府机关、涉密企事业单位、核心技术科研单位等部门以及相关涉密岗位上的工作人员,才有机会获得国家秘密,也才负有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这是不正确、不全面的认识,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Q:作为公民,应该在哪些方面提高保密意识,守护好国家秘密呢?
A:
如果你是公职人员,请遵守以下保密基本要求:
1
学习落实《保密法》及配套法规;
2
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十条保密守则》;
3
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复印件要同原件同等密级管理;
4
不将秘密文件堆放在桌面上,人离开办公室时,应将涉密文件、资料入柜锁闭;
5
个人不得保存秘密文件,阅办完毕后及时退还;
6
起草文件过程中产生的丢弃稿纸不能随便乱扔,应集中销毁。
如果你只是普通的社会一员,你要具备以下基本保密素养:
1
要认识到保守国家秘密的重大意义,树立保密敌情意识;
2
要学习保密法律法规,了解保密常识;
3
要了解每个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管理好自己的物品,约束好自己的言行;
4
要树立保密责任意识,发现可能造成失泄密的情形要及时向保密部门报告;
5
保密之弦要时刻绷紧,不要心存侥幸,酿出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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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刑法》将以下行为规定为泄露国家秘密的犯罪:
1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
2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
3
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
4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
5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
保密无小事,每一项国家秘密都与国家安全休戚相关,只有我们每一个人都尽到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承担起保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才能让我们的国家长治久安。
原标题:《木兰姐姐说法∣保守国家秘密,就是保护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