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教育丨保密基础知识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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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5 09:49

1、什么是保密?什么是保密工作?

“保密”是指人们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人为地控制某些信息,使之不被扩散的行为。在人类社会,“保密”这种行为是客观存在的。小至一个人、一个家庭,大至一个组织、一个政党、一个国家,为了保护其不愿为他人知悉的事项或信息,都会根据需要实施“保密”行为。对于个人、家庭来说,这种行为属于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是自发性的。对组织、政党、国家来说,保密就不是自发行为,而是有统一的制度规范和纪律约束的,采取一系列保护措施的,并且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进行管理的,有组织、有领导的活动。这种围绕保护国家秘密而进行的有组织的活动就是保密工作。

我们所说的保密工作,是指按照我国《保密法》的规定,为保守国家秘密而进行的工作。我们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各级党委、党组保密委员会实施的领导和决策工作;二是由各级政府保密工作部门实施的保密管理工作;三是由各级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内的保密工作机构实施的保密管理工作;四是由具体业务工作部门承担的、渗透在各项业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

2、保密工作方针是什么?

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

3.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原则是什么?

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分管有关业务工作的领导对所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为什么说保密工作人人有责?

《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这就明确了保密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这个范围前面冠以一切,表明没有任何例外,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都是义务主体。那种认为保密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认识是错误的。

5、公民为什么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这在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和《保密法》中有明确规定。《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宪法》第五十四条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损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保密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这就是说,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享有公民的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公民的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6.国家对公民保密有哪些规定?

1)我国现行《宪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中的保密规定。

(2)《保密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3)《保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外出,不得违反保密规定。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

(4)《保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保密措施。不准使用明码或者未经中央有关机关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国家秘密。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7、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8、什么是商业秘密?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9、什么是工作秘密?

工作秘密是在国家公务活动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于对外公开的秘密事项。

10.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有哪些?

《保密法》规定,国家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国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国家秘密诸要素的,属于国家秘密。

11、什么是国家秘密载体?

国家秘密载体形式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类:

纸介质载体,是以文字、图形、符号等书面形式记录国家秘密的纸介质载体。如国家秘密文件、文稿、文书、档案、电报、信函、图纸及其他图文资料等。磁介质载体,以磁性物质记录国家秘密的载体。如记录着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的磁盘(含软盘、硬盘、U盘)、磁带、录音带、录像带等。光介质载体,以光信号记录、传输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如光盘等。

12、国家秘密如何划分等级?区分不同密级的标准是什么?

《保密法》第九条规定,我国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区分三个等级的原则标准是: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13、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发布应注意哪些事项?

(1)严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发布或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2)使用经批准、允许接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下载信息时,必须使用统一配发、专门用于上国际互联网下载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存储下载的信息,且不得与涉密存储介质混用。

(3)严禁使用专门用于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移动存储介质从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内拷贝信息。

14、泄露国家秘密者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保密法》第四章法律责任和新《刑法》规定:

(1)违反《保密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违反《保密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15、国防科技工业涉密人员保密行为十不准是什么?

(1)不准将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泄露给无关人员;

(2)不准将涉密计算机或涉密移动介质接入互联网;

(3)不准用非涉密计算机传真机处理传输国家秘密;

(4)不准用非保密移动电话普通电话谈论国家秘密;

(5)不准携带涉密载体回家或在家中处理国家秘密;

(6)不准携带涉密载体探亲访友或至工作无关场所;

(7)不准在个人著述或公开的信息中涉及国家秘密;

(8)不准私自复制留存遗弃或向他人出借国家秘密;

(9)不准私自将国家秘密带出国境或参加涉外活动;

(10)不准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私自与境外人员交往。

16、个人发生泄密事件或者案件时,责任者本人应采取什么措施?

个人发生泄密事件或者案件时,责任者本人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将事件的具体情节如实报告本单位保密组织;需由公安机关破案的,要同时向发案地点的公安机关报案。

(2)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

17、各机关、单位发生泄密事件或者案件时,应采取哪些措施?

各机关、单位发生泄密事件或者案件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在事发后立即向同级政府保密工作部门报告,最迟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需由公安机关破案的,要同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2)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国家秘密的内容和密级,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应负的责任。

(3)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

(4)对责任者作出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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