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公开,是一条国际通用、行之有效的“阳光法案”。在吏治清明的国家,官员的隐私空间比普通公众要小一些,就连其家庭成员的信息也并非单纯的个人隐私,而是一种公共资源,而公众有权知晓这种公共资源信息。
就目前来看,我国官员的财产申报距财产公开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一些官员就财产、投资、子女就业等方面的申报,都是向组织报告,向申报者的上级或领导报告,而不是向人民报告。至于报告的内容是否属实,人民也无法知道。而且,从已查实的一些贪腐案件来看,以往的这些“报告”似乎也没有起到实质性的监督作用,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很大差距。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官员财产公开是民心所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发布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11)》显示,在被调查的公众中,高达81.4%的人认为公职人员应当公开其财产状况。从学历和就业状况来看,从小学学历到博士学历者、从学生到离退休者,均普遍认同公开公职人员的财产。即便是被调查的公职人员,亦普遍认可财产公开。调查显示,接受调查的公职人员中,有70%认为应当公开公职人员的财产。在不同行政级别的认同者中,省部级和司局级公职人员比例最高,超过80%认为应当公开财产。
俗话说,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1800多年前的诸葛亮在《自表后主》中就曾公开过自己的家产:“今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封建重臣尚能如此,以“为人民服务”为唯一宗旨的共产党干部更应无所畏惧。在最近召开的中共十八大上,新当选中央政治局常委的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就毫不讳言:“财产早就申报了,大家可去中纪委查一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在接受记者集体采访时也表示,“关于财产公开,我会按照中央的安排,如实地填写相关的情况,如果有要求,我愿意公开,没有任何问题。”由此可见,廉洁奉公、洁身自爱的领导干部无不对财产公开持积极的支持态度。相反,只有那些“屁股不干净”的官员才会反对财产公开。
财产公开是基本制度也是基础制度。很多国家的经验证明,越公开、收入透明度越高的地方,越稳定。当然,财产公开需要一个过程,但不是技术问题,立法更不是难点,而是决心问题。官员财产难以公开的最大症结,不是目前条件不成熟等客观原因,而是财产公开直接涉及党政高级官员切身利益,受到既得利益群体的主观阻扰,导致在实践中难以施行。当改革涉及到官员自身的权益,而这些人又掌握着决定政策制定和政策走向的巨大权力的时候,改革就会变得异常艰难。因此,改革的顶层设计非常重要,而这首先需要有一个能够超越部门利益、行业利益、地区利益等各种利益关系的改革协调机构,这样改革才能冲破压力和阻力。(刘英团)